无锡市消防支队关于消防车辆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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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同一投标人,上述三项价格扣除优惠不得重复享受。 (2)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应当提供《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中确认发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评审中分别按照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政策实施采购。
2、其他事项
投标人如有需要对招标文件要求澄清的问题,请在2019年8月9日10:00前以书面形式向联系人提出;无锡市消防支队将于2019年8月9日14:00 在无锡市消防支队十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开答疑会。本次招标只进行一次公开答疑,不再对个别供应商单独答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无锡市消防支队
联系人:陈斌、顾君
联系电话:0510-68788037
传真:0510-82228020
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梁南路9号
2、采购人名称:无锡市消防支队
联系人:李荣超
联系电话:0510-82228037
地址:无锡市滨湖区梁南路9号
无锡市消防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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